林区春季防火应宣贯《消防安全20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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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劳.林区春季防火应宣贯《消防安全20条》[J].林业劳动安全,19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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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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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劳动部、公安部、广播影视部和国家教委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新闻、文化、教育、劳动等部门,广泛宣传依据我国国情制定的《消防安全20条》,力争达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使广大群众都能自防自救,减少火灾的发生,减少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保障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消防安全20条》具体内容如下: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2.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3.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4.消防栓关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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