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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0号《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7月4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2007年7月1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监督管理,保证民用核设施的安全运行,预防核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保护环境,促进核能事业的顺利发展,制定本条例。

关 键 词:安全设备  监督管理  管理条例  民用  安全运行  工作人员  保护环境  核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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