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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拔钉子”——即墨市环保局与法院密切配合做好环保工作
引用本文:宋仁光,闫志海.联手“拔钉子”——即墨市环保局与法院密切配合做好环保工作[J].山东环境,2000(4):40-40.
作者姓名:宋仁光  闫志海
作者单位:即墨市环保局
摘    要:1999年,即墨市南泉镇西辛城村一加工骨粉业户,为降低生产成本,使用废旧轮胎和橡膝下角料充当燃料,造成严重大气污染,环保局曾多次对其批评和警告,但该业户置之不理,仍坚持错误做法,在当地引起很坏影响。环保部门依法对其下发《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该业户拒绝履行,环保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全副武装的执行法警和环保执法人员来到该厂时,

关 键 词:法院  依法  法警  拒绝履行  执行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  强制执行  环保局  环保工作  环保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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