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地方环境立法对完善我国环境法制的促进作用──以《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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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鲍学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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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博兴县环境保护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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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以《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为例,论述了地方环境立法在完善和发展我国的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环境管理制度等主要的环境管理法律制度方面的促进作用,并列举出具体条款予以说明和阐述,以供国家在修改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特别是完善制定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时参考;同时,本文明确阐述了可供借鉴的具体法规条款的理由,以供有关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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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环境立法,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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