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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公交车上班途中遭遇紧急刹车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摘    要:我是北京某商场的一名营业员。2007年8月5日早上7点半左右,我与平日一样乘56路公交车去单位上班。当公交车匀速行驶时,一辆自行车忽然横穿马路,公交车紧急刹车,避免了相撞事故的发生。但是当时我是站着的,由于惯性作用身体前倾,手没抓牢而摔倒。该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将我送往医院,经检查发现我右踝骨骨折,我打电话联系了交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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