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附录Ⅰ中有毒液体物质分类准则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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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克.关于73/78防污公约附则Ⅱ附录Ⅰ中有毒液体物质分类准则的解释[J].交通环保,19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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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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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A类 本节末尾“当在着重强调危害方面的附加因素或该物质的特殊性质时”意为: 1·能被生物积聚并易于造成海味污染(在A行内以危害等级“T”表示) 2.能被生物积聚并对水生生物或人类健康有附加的危害。但为短时积聚,约一周或不到一周(在A行内以危害级2表示),但是高度讨厌的,使人不舒适。由于其持久性,气味的或有毒的刺激的性质而导致海滨休憩环境的破坏,(在E行内以危害级×× ×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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