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工作的责任主体应该怎样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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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瑞莱.职业病工作的责任主体应该怎样认定[J].中国劳动科学,2009(6):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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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瑞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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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无锡市劳动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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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涉及职业病的工伤认定虽然在工伤认定的实务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比如在无锡,每年因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的案件仅在50件左右,但是,近几年因职业病工伤认定而引发的行政争议,却在无锡市、县两级发生了多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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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病 责任主体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认定 行政争议 国务院令 依法取得 无锡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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