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48小时”规定的合理性检视与完善的路径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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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章群, 牛忠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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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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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该规定一方面延续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将劳动者突发疾病死亡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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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保险条例》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路径 理性 突发疾病 第十五条 工作岗位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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