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下班后洗澡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作者姓名:陈杭生
作者单位:浙江省东阳市人事劳动保障局
摘    要:
案情简介陈某系某制药有限公司的职工,在该公司从事制药原料提取工作。2008年12月6日,陈某在下班后前往职工浴室洗澡,在洗澡时由于浴室地滑不慎摔倒。经医院检查,陈某被确诊为左侧骨骨折。12月27日,陈某以自己在工作结束后在单位区域内洗澡,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为理由,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关 键 词:工伤认定  洗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否认  受伤  工伤保险待遇  制药原料  不安全因素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