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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
摘    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关 键 词: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2号  劳动争议调解  中国人民解放军  公务员法  人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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