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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应当贯彻不重复处理的原则
引用本文:张萍.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应当贯彻不重复处理的原则[J].中国劳动科学,2009(11):62-63.
作者姓名:张萍
作者单位: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摘    要:当前,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存在处理内容的交叉,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劳动者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又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的情形,应当如何处理,让我们先看下面这则案例:

关 键 词: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  应当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  举报投诉  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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