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应当贯彻不重复处理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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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萍.劳动仲裁与劳动监察应当贯彻不重复处理的原则[J].中国劳动科学,2009(11):6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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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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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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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前,由于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存在处理内容的交叉,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劳动者既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又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的情形,应当如何处理,让我们先看下面这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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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仲裁 劳动监察 应当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劳动争议仲裁委 举报投诉 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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