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安委会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对全区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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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爱兴.自治区安委会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对全区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J].安全生产与监督,2005(3):5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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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爱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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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6号令),加强执纪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监察厅牵头,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厅、公安厅、司法厅、交通厅、总工会参加,并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参加,组成四个联合督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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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责任追究 督查 组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 特大安全事故 人民政府 实施办法 社会安定 国务院 公安厅 交通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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