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变相强迫加班”救济的路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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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焕江.论“变相强迫加班”救济的路径[J].中国劳动科学,2014(9):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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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焕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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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广播电视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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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变相强迫加班侵犯了劳动者的诸多权益,违背了不得强迫劳动的原则,但由于法律的不完备,对其的救济常陷入困境。基于对变相强迫加班的类型化分析,借助不完备法律理论及其外部性、标准化等分析工具判断,通过立法填补规则空缺的效力有限,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应当成为涵摄劳动定额标准的主要载体。该标准要真正成为防止变相强迫加班的“防火墙”,必须赋予其程序刚性和裁判规则的地位,并以劳动量鉴定制度相配套,形成一个事前可防范,事后能救济的相互贯通的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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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变相强迫加班 不完备法律理论 劳动定额 集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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