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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刻不容缓——写在《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三周年
引用本文:陈黎.职业病防治刻不容缓——写在《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三周年[J].现代职业安全,2005(5):28-29.
作者姓名:陈黎
作者单位:四川省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摘    要:《职业病防治法》是2001年10月27日,在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从2002年5月1日正式施行至今已整三年。《职业病防治法》的买施,标志着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已经铺好,能否沿着这条轨道前行,是我们必须用行动来回答的大问题;因为近年来,职业中毒等重大、特大事故时有发生,职业病高发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重要国情之一,这会严重影响和制约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关 键 词:职业病  《职业病防治法》  防治工作  尘肺病  有毒有害场所  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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