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高危行业农民工首次安全培训不少于72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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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丹文.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高危行业农民工首次安全培训不少于72学时[J].安全与健康,2007(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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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丹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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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行业农民工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对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培训前应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文化课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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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 部门 加强 农民工 安全生产 培训工作 意见 高危行业 文化课 文化程度 再培训 建筑行业 时间 生产培训 岗前 烟花爆竹 危险化学品 非煤矿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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