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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长给工人的10项权力
引用本文:崔兴国.厂长给工人的10项权力[J].工业安全与环保,1988(6).
作者姓名:崔兴国
作者单位:鞍钢弓长岭选矿厂
摘    要:鞍钢弓长岭选矿厂厂长给全厂工人自我安全保护10项权力,厂工会以1987]第13号文件下发。具体内容是: 1.干部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工人有权拒绝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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