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加强气瓶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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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俊鳞.天津市加强气瓶安全管理[J].劳动保护,19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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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俊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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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天津市劳动局、公安局和化工局,为加强气瓶安全管理, 于一九七五年十二月组织充气试压的十一个单位成立了气瓶安全管理小组。小组的任务是:落实毛主席亲自批示的中共中央70] 71号文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文件和规定,交流经验,加强协作,做好气瓶安全管理工作。 小组通过两年来的互查,基本掌握了全市气瓶使用、充气、生产、检验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和制定了一些措施,并由市劳动局、公安局作出规定,提出要求。例如,要求各有关单位加强对气瓶的生产、充气、检验、运输、使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一九六五年原劳动部制订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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