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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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明确规定。 其中,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五条、第九条分别规定:“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国家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三章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中的第四十一条指出:“企业必须贯彻安全生产制度, 改善劳动条件,做好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五章职工和职工代表大会中的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分别规定:“职工有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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