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他人打工,受工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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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景胜春.冒充他人打工,受工伤是否享受工伤待遇?[J].劳动保护,2004(6):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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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景胜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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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因生活困难,15岁的我,拿我叔的身份证冒充我叔在一家工厂打工。老板没给我们上工伤保险,工作一年后我不慎在工作中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属八级伤残。工厂发现我冒名进厂后,以我有过错为由,只负担了我部分医疗费,其余工伤待遇拒不认付。请问,冒充他人打工,受工伤赔不赔?晓月晓月:你冒充他人与工厂签订劳动合同,且你只有15岁,根据《劳动法》第18条等规定,应认定劳动合同无效。可你因工负伤这是事实,因老板不知情可以不追究其非法使用童工的责任。但尽管合同无效,尽管签订合同时你假冒他人有过错,这些均不影响老板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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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工伤保险 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 《劳动法》 无责任补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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