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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县水资源有了“保护神”
引用本文:陈光华,邱夏.广安县水资源有了“保护神”[J].资源开发与市场,1993(3).
作者姓名:陈光华  邱夏
作者单位:四川广安县委,四川广安县委
摘    要:四川省广安县从强化预防监督职能着手,把水土流失从零星治理转移到了以预防监督为主的法制轨道上来,促进了水保执法工作,巩固了治理水土流失的成果。1993年,该县县、乡(镇)、村均组建起了水土保持执法队伍,形成了三级水保预防网络,使全县水土资源有了“保护神”。国家水利部对广安的这一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广安县针对自然和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的实际和如何管护好水保工程,及时颁布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配套的三个文件,为水保执法工作提供了依据。同时,本着“治理是基础,管护是关键”,从保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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