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无故被辞退应该得到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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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陆艳英.员工无故被辞退应该得到补偿[J].中国劳动科学,2005(5):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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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陆艳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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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0年1月公司成立起,老王就应聘进公司,1998年开始每年年初签订为期1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到2004年9月已是公司老员工。老王是车间里普通的操作工,虽然不算出众,但安守本分,也能按时保质的完成工作。而2004年9月一天人事部经理突然通知他领取当月工资,立即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第二天起不必再来上班。老王不服,遂提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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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2004年9月 补偿 辞退 书面劳动合同 1990年 1998年 公司成立 办理工作 老员工 操作工 人事部 工资 经理 手续 移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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