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通报上半年矿山重大事故 |
| |
摘 要: | 据悉,省劳动厅最近向各地(市)、各有关部门通报了一九九八年上半年全省矿山重大事故,并对扼制矿山重大事故上升势头提出了措施和要求。一九九八年上半年全省矿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矿山事故6起,死亡21人,重伤2人,均为责任事故。在发生的6起重大死亡事故中,坍塌事故2起,放炮、中毒、透水、冒顶事故各1起。其中非煤矿山和煤矿矿山各发生3起,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主要有:矿山(井)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达不到要求,职工不具备基本安全常识,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力。这6起重大事故是:3月1日,泉州市区建鑫…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