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能否以违法安排加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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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聂辉.劳动者能否以违法安排加班为由解除劳动合同[J].中国劳动科学,2011(11):5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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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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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式汉市江岸区人力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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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简介 赵某于2009年4月到某物业公司担任保安员,双方于同年5月1日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期限从2009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止,约定赵某的工资为每月1000元。赵某工作期间,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两周休息1天的工作时间。2010年10月10日,赵某以物业公司违法安排加班为由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并于同日离开物业公司。2011年4月,赵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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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解除劳动合同 违法 劳动者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09年 物业公司 2010年 案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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