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中国现状与改革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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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丽荣 孟锐 金世超 潘哲 周佳 董金池 王夏晖 王金南 常纪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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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北京 100012,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北京 100012,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北京 100012,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北京 100012,南京大学环境学院, 江苏南京 210023,南京大学环境学院, 江苏南京 210023,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北京 100012,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 北京 10001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 北京 10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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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全球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识别了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1)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野生动物保护范围界定过窄,资源利用主导思维干扰了野生动物保护,缺乏对生态系统与生物安全的足够重视。(2)由于现行野生动物保护立法、执法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甚至缺失,导致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交易市场长期混乱,甚至成为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洗白工具"。(3)社会公众群体尊重和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淡薄,全民参与和监督举报机制不健全。本文认为,我国应该实施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实现人与野生动物平等、文明、和谐相处,建议:(1)树立尊重野生动物物种生存权、人与野生动物文明和谐相处的理念,摒弃野生动物资源利用观,重构人与野生动物平等共存关系。(2)清晰界定野生动物法律定义,扩大野生动物保护范围,围绕捕猎、繁育、运输、储存、转让、食用等环节,全面、科学、精准地构建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制度。(3)立足于全面保护野生动物,严格禁止滥食滥用野生动物和过度商业化利用,实行野生动物保护利用特许制度,并大幅提高标准严格控制交易和利用,建立职责清晰的执法监管和惩治体系。(4)建立最严格的野生动物保护公众参与和司法治理体系,实施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猎杀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引导公众建立爱护保护野生动物、不食不用野生动物的文明行为,最终实现人类社会与野生动物的文明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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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野生动物 食用 利用 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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