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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
摘    要: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为拓宽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渠道,促进企业年金基金财产保值增值,丰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类型,推动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章,现就企业年金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 键 词: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企业年金基金  中国人民银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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