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空气苯并(a)芘Bap污染水平与体内负荷量关系的初步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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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芬,曾欣.武汉市空气苯并(a)芘Bap污染水平与体内负荷量关系的初步分析[J].环境科学与技术,1992(2):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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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芬 曾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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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市环境保护科研所,武汉市环境保护科研所,武汉市环境保护科研所,武汉市环境保护科研所,武汉市环境保护科研所,武汉市环境保护科研所,武汉市环境保护科研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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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前言大量的调查研究证实苯并(a)芘(Bap)可致人体肺癌、皮肤癌、胃癌等~1].目前,Bap已被列为研究癌的标准致癌剂之一.进入人体内的Bap可逐渐代谢为亲水性化合物,大部分经胆汁排出体外,小部分则由尿中排出.空气中的Bap污染量加重,导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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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苯并(a)芘 空气污染 人体负荷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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