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保产业与资源更新产业的统一规范机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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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璐. 论环保产业与资源更新产业的统一规范机理[J]. 环境保护, 2002, 0(10): 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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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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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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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保产业和资源更新产业是在市场化条件下,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对环境资源进行全面保护和开发利用过程中所兴起的相关产业形态,二者在污染防治成本的化承担及资源自然更新过程的产业化推进的不同方面,为强化和发展可持续利用的环境资源基础发挥着相同重要的作用。本文以这两种相关产业形态的有机联系为出发点,指出利益衡平理论是产业法律保障的理论渊源,而政府扶持为其基本实施机制;深入分析了法律对两种产业形态的统一规范机理,以期实现产业之间的互相推动和促进,并为我国环境资源的产业化立法进行理论上的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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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环保产业 资源更新产业 规范机理 市场机制 |
Uniform Normative Mechanism on Industries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Resources'''' Renew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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