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不提供安全帽 雇工受伤获赔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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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俊皓.雇主不提供安全帽 雇工受伤获赔万元[J].劳动保护,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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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俊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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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9月18日 ,浙江省衢县法院判决一起民工拆模板未戴安全帽 ,因坠落脑袋砸了“锅”的民事案件 ,雇主阿清因此被判赔14520元。阿清是衢县杜泽镇五村的村民 ,因建造楼房而雇佣了本村村民阿胜为其打工 ,每日工资15元。1999年6月28日下午 ,阿清指定阿胜拆除二楼楼梯底部的模板。阿胜步着梯子仰头拆板 ,操作过程中 ,因身子后仰幅度过大 ,重心失控 ,从梯子上坠落下来 ,由于头上未戴安全帽 ,其头部重重地砸到了地面 ,导致颅底骨骨折 ,脑挫裂伤伴颅血肿 ,造成十级伤残。为此 ,阿胜起诉法院 ,要求阿清赔偿损失费17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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