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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国土主体功能区划分及生态控制
引用本文:王潜,韩永伟.县域国土主体功能区划分及生态控制[J].环境保护,2007(1A):50-52.
作者姓名:王潜  韩永伟
作者单位:[1]东北大学 [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所
摘    要:生态功能即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指自然生态系统及其过程所提供的能够满足和维持人类生存需要的条件和效用。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的空间分异规律进行的生态功能区划,可以作为区域生态规划和可持续发展规划的基础,为区域资源环境利用、管理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2006年3月1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我国要按照发挥比较优势、加强薄弱环节、享受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的要求,逐步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东中西良性互动、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趋向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4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

关 键 词:功能区划分  生态控制  国土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环境敏感性  可持续发展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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