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环境权条款,彰显保护人民切身利益——对修改《环境保护法》的思考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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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守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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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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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关键或重点就是确认环境权特别是公民的环境权。明确了环境权也就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开展环境维权行为奠定了法律权利基础。建议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决策、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的权利";"一切单位和个人,对污染破坏环境、侵犯环境公益的行为,都有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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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民环境权 环境保护法 环境公益诉讼 非排他性 权利属性 个人环境权 保护环境 共用物 自然资源 破坏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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