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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环境权条款,彰显保护人民切身利益——对修改《环境保护法》的思考与建议
作者姓名:蔡守秋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摘    要: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关键或重点就是确认环境权特别是公民的环境权。明确了环境权也就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开展环境维权行为奠定了法律权利基础。建议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明确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环境决策、监督环境保护工作的权利";"一切单位和个人,对污染破坏环境、侵犯环境公益的行为,都有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利"。

关 键 词:公民环境权  环境保护法  环境公益诉讼  非排他性  权利属性  个人环境权  保护环境  共用物  自然资源  破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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