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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绕道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
引用本文:吕琳.上下班途中绕道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J].中国劳动科学,2007(4):46-48.
作者姓名:吕琳
摘    要:由于劳动者上下班途中与工作本身的紧密关联,将上下班途中的风险视为劳动风险或社会风险,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列为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之一。劳动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上下班途中的概念作了补充规定,即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也能认定为工伤。但对于上下班途中的空间和线路要素没有进行界定。在实践中。劳动者偏离正常的上下班路线,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就成为一个疑难问题。本期刊发了吕琳的文章,欢迎读者就此问题展开讨论。编者按]

关 键 词:工伤认定  事故伤害  机动车  《工伤保险条例》  社会风险  劳动保障部  劳动者  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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