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省有毒化学品泄漏事故与监督防范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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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冉新权,周军.试论我省有毒化学品泄漏事故与监督防范对策[J].陕西环境,1999,6(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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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冉新权 周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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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陕西省环境保护局!西安,710004,陕西省环境保护局!西安,71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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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前言随着找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自1972年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以来,我国已逐步确立了环境管理的大政方针,并相继颁布了6部专门的环保法律,即《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懒洋环境保护法》,使我国环境管理在水、气、渣、噪四个主要领域均已有法可依,从而使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日趋完典。然而,我们在重视对水、气、渣、噪污染防治的同时,却忽视了有毒化学品的污染,这在美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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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监督防范 有毒化学品 泄漏事故 陕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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