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厅)、宣传部、教育厅(教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加大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1996-2010年)》提出的目标、任务,现将《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努力开创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附件:关于做好“十一五”时期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抄送:中国环境报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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