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劳动仲裁和审判的关系 扩大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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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建民.明确劳动仲裁和审判的关系 扩大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J].中国劳动科学,2004(12):27-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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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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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现行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的机制,对于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有积极作用的,也是合乎我国现有实际情况的。据北京市某城区的初步统计,在该区一年的劳动仲裁案件中,大约只有45%的当事人会因不服仲裁裁决而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约有55%的劳动争议案件实际上经过仲裁程序就终结了。但从解决劳动争议的司法实践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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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争议 受案范围 中国 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 《劳动法》 司法审判 法律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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