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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县福禄镇村民状告污染企业损害赔偿案
作者姓名:杨春霞
摘    要:2005年1月25日,重庆市璧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原告重庆市璧山县福禄镇村民在状告污染企业损害赔偿案中胜诉.至此,历时两年半的"璧山案"宣告结束.

关 键 词:损害赔偿案 污染企业 中小学 环境教育 璧山县 重庆市 村民 一审判决 人民法院 胜诉 原告 福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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