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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的新起点——兼论《环保法》修改应当纳入环境公益诉讼
引用本文:别智,梁凤英. 环境公益诉讼立法的新起点——兼论《环保法》修改应当纳入环境公益诉讼[J]. 世界环境, 2012, 0(6): 38-41
作者姓名:别智  梁凤英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摘    要:环境问题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具有社会稳定风险,直接影响社会和谐。环境立法应当充分认识我国社会转型期和环境敏感期共存、环境风险高发期与环境意识升级期叠加的严峻形势,妥善应对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公众维权意识日益增强的新挑战,并有所创新,积极探寻保障公共环境权益的新机制。环境公益诉讼,是公众通过合法程序,化解重大环境纷争的有效途径,应予大力推进。

关 键 词:环境公益诉讼  环境立法  环保法  修改  环境问题  环境风险  公共利益  社会稳定

A new start of environmental public litigation legisla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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