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放首位,完善制度抓落实——太原市第一建筑公司被评为模范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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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任冠雄.安全工作放首位,完善制度抓落实——太原市第一建筑公司被评为模范企业[J].中国个体防护装备,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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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任冠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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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多年来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一般事故年负伤频率控制在5‰左右,多次被评为省、市先进模范企业。1995年至1997年完成施工产值3.82亿元,利税完成1717万元。1995年、1996年和1997年安全生产管理连续3年被太原市荣记二等功和三等功。1998年,该公司又实现了无死亡、无重伤、无重大设备事故,一般事故频率在2‰以下。在全国安全大检查中,该公司的工地连续5次被建设部评为优良工地。 该公司各级领导十分重视安全工作。公司、分公司经理等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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