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的公告 公告[2018]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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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的公告 公告[2018]79号[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8(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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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海关总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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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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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对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事项公告如下:一、国家允许进口的固体废物应当从《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目录》(详见附件)进口,并办理报关手续。二、进口者申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时应填写《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目录》中的关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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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固体废物 废物进口 口岸 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 进口管理 国务院办公厅 进口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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