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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区域性实践及制度化进程初探——以福建省为例
引用本文:刘海清,钱庆荣,肖良建,陈庆华,杨松伟.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区域性实践及制度化进程初探——以福建省为例[J].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2018(3).
作者姓名:刘海清  钱庆荣  肖良建  陈庆华  杨松伟
作者单位: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财富,但随之也埋下了环境灾难的隐忧。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是以大量开采资源、大量生产产品、大量消费、大量的产品报废来不断地单向循环的,这种发展模式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越来越多的废弃产品。尽管我国已实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处理基金制度,但产品应用领域较窄,实施方式较为单一;同时也缺少对于生产者的刚性约束,责任主体参与积极性不足,消费者和销售商的责任意识未形成,相关制度可操作性不强,实践推进缓慢。因此,因地制宜探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区域性实践的演变过程中,责任分担机制的建立,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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