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污染事故预警程序的建立及其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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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红,吴刚,张丽.论环境污染事故预警程序的建立及其必要[J].污染防治技术,2009,22(3):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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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红 吴刚 张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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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连云港市环境信息中心,江苏连云港222001 [2]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江苏连云港22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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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环境污染事故预警程序,与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系统的关系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前者是后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连云港市现有应急处置系统,是在环境污染事故突发后才开始启动的,是一种被动的应急处置系统。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警程序,可以将环境应急处置从事故发生后的被动处理,转变为主动、积极的防范,因此,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预警程序,可以对大多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起到警告和预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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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警程序 环境污染事故 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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