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改正”机会合时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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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远锋.保留“改正”机会合时宜[J].现代职业安全,2011(6):8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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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远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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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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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目的是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而不是罚款。笔者从一个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的角度认为上海市总工会的建议中不给企业保留"改正"的机会是不可行的。社会发展大环境允许企业"改正"。众所周知,我国处于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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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事故 改正 农村企业 事故隐患 企业安全 大环境 执法检查 生产水平 保留 执法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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