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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馆能否成为劳动仲裁的法律适用主体
引用本文:柴黎平.使馆能否成为劳动仲裁的法律适用主体[J].中国劳动科学,2011(1):56-57.
作者姓名:柴黎平
作者单位: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
摘    要:案情简介 李某于2008年1月1日与一家外交人员人事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外交人员人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该外交人员人事公司同意某国驻华大使馆雇用李某为门卫。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依照《劳动合同法》、

关 键 词:驻华大使馆  适用主体  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法律  外交人员  服务公司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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