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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
摘    要:问:2010年3月,王某到一家私营企业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该企业亦未为其参加社会保险。2010年6月,王某在工作中被机器砸断右手食指,住院7天,医药费、生活费及护理费均由该企业支付。出院后,该企业负责人主动找到了王某协商其伤残待遇,最终因赔偿数额问题双方未能达成协议。于是,王某要求该企业为其进行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却遭到了该企业领导的拒绝。王某遂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

关 键 词:2010年  企业工作  伤残待遇  企业负责人  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  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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