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山西省八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中吸取教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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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富,胡学义.从山西省八起煤矿瓦斯爆炸事故中吸取教训[J].劳动保护,1993(8):3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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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富 胡学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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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2年4月24日至12月17日的不到八个月的时间内,山西省煤矿发生八起瓦斯爆炸事故,总共死亡149人,重伤10人,轻伤45人,直接经济损失近250万元。事故如此频繁而惨重,是天灾还是人祸,给人们又有什么样的启示,且看这些事故的基本情况。 事故之一:1992年4月24日7时5分,大同市新荣区上深涧乡总参防化部碾盘沟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死亡40人,重伤3人,轻伤20人,直接经济损失70.2万元。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矿4010巷和4501巷贯通后,造成风流短路,瓦斯集聚。在4010巷长达27小时无风的情况下,虽然挂设了“禁止入内”的警示牌,但没有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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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煤矿 瓦斯爆炸 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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