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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有答4则
摘    要:问:2004年3月职工王某与某内燃机厂双方订立了1年期限的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了王某在工作中如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伤亡事故,一切后果自负。2004年11月的一天王某正在机器上操作,突然全厂停电,按照操作规程应立即将电源开关断开,王某却忘了切断电源,坐在操作台上面与同事们聊天,手不知不觉地伸到了切机的下方。这时供电恢复,王某的右手来不及收回,5个手指已被机器切断了。王某住院治疗40天,花费医疗费1.76万元,某内燃机厂承担了全部医药费。王某治疗终结后,厂里为王某安排了保卫工作,并明确表示从他每月的工资中扣除一部分抵顶医药费(1.76万元),直至扣完为止。理由是王某的受伤属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伤亡事故,后果自负。某内燃机厂的做法对吗?

关 键 词:操作规程  内燃机厂  伤亡事故  电源开关  保卫工作  协议书  医药费  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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