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境执法中的协洲和自由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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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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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美国环境法的执行手段分为民事执行(civil enforcement)和刑事执行(criminal enforcement)。美国的民事执行主要针对一般违法行为.包括直接由政府官员进行执行和政府官员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两种。行政机关的直接执行往往针对轻微违法行为.向法院提起的执行一般适用于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刑事执行一般用来对付故意违法的个人或企业,适用于法律规定采取最严厉惩罚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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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自由裁量 环境执法 美国 违法行为 政府官员 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 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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