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际水法的价值目标及其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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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郝少英,伏苓,贾志峰. 论国际水法的价值目标及其实现[J].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0, 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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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郝少英 伏苓 贾志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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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西安,710054;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安,710063;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西安,710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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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国家外专局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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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际水法是实现国际水资源公平开发利用的理论基础与法律保障,公平开发国际水资源,实现国际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国际水法追求的价值目标,而国际水法价值目标的实现则要重视国际水资源的整体性,要具有生态系统为本位的流域管理理念,要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宗旨、以国际水资源的损害预防为重要内容、以区域合作机制作为解决国际水冲突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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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际水资源 国际水法 价值目标 公平 可持续利用 |
Discussion on the Value Target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ternational Water Resource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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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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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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