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能否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摘    要:<正>主持人,你好:我公司是湖北省黄石市港务集团,于2000年参加了黄石市工伤保险。2005年1月,公司一名职工发生工伤,认定工伤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工伤九级。但未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发生工伤的职工于2014年元月向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该职工能否向市工伤保险基金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易安网友易安网友,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