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    要:<正>为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536号)的实施,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先期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电力企业对我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新建、改建、扩建燃煤发电机组项目配套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建设情况进行集中梳理,具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