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班组安全员要明“理、责、策”
引用本文:唐宗札.班组安全员要明“理、责、策”[J].江苏劳动保护,2007(1):38-38.
作者姓名:唐宗札
摘    要:班组安全员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骨干,处于企业安全工作兵头将尾的特殊位置,肩负管理与操作的双重责任。安全员只有具备良好的思想境界、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班组安全员在实际工作中应坚持做到三“明”。

关 键 词:班组安全员  企业安全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  特殊位置  工作能力  管理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